2008年5月8日 星期四

道德標準

剛過去的賽馬日,騎師韋達一日四捷,並憑賽駒「十則圍之」取得在港第一千場頭馬。
這是一個卓越成就,亦是一項紀錄,雖知在香港取得一千場頭馬,絕非一件易事,強如昔日冠軍騎師告東尼,也只在港取得九百四十七場冠軍。
這個歷史時刻,香港賽馬會也隆重其事,賽後為韋達舉行祝捷儀式,送上一個一千場勝利的相架和印有一千場勝利的蛋榚。
與韋達一起分享喜悅的,還有他的太座和一對小寶貝,只見身穿綵衣的他左手抱著細仔,右手抱著大女,一家合照,好不溫馨感人。不過,也許細仔還很年稚吧,父親想親吻一口,板起臉的兒子卻不依,可幸大女兒來一個親吻恭賀,為父親挽回一些面子;在切蛋糕時,韋達讓兩子女代勞,女兒先一切,兒子再一切,但兒子一刀切後,便急不及待一口一口吃下印有一千場勝利的白朱古力牌,哄得在場的馬會高層也嘻哈大笑,使場面非常有趣。
假如,馬會應一些衛道之士所求,不容許未成年人士進入馬會的私人地方,那韋達還可與其家人一起分享事業的高峰成就嗎?那韋達的一雙子女,還可與父親一超分享勝利的喜悅嗎?那阻止人家舉家分享成功的喜悅,享受家庭之樂,是一件有道德觀念的行為嗎?
也許衛道之士會謂,未成年者進入涉及賭博範圍的地方,有違道德標準!也許衛道之士會謂,小孩參與賽馬活動,有違道德標準!
在我個人認為,反而覺得是公平與否的問題,讓未成年人進入會員席,為何公眾席不可,儘管明白馬會要面對很多衛道之士的反對聲音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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